各党支部:
2016年国庆节临近,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,根据内工大纪发〔2016〕2号文件精神,
材料学院党委现进行如下通知:
一、学院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,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,营造良好节日氛围。
二、学院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严格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的要求。
学院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、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等规定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。
三、学院各党支部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活动,加强对支部党员的管理、教育和监督工作。学院领导干部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的发生。
四、依照本通知及附件,各党支部做好本支部通知、学习工作,学院党委将对各党支部加强监督,加大查处力度,督促各支部切实完成落实工作。
附件一: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
附件二: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附件三: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
附件四: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
附件五: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
附件六: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